1、离婚三个要点是什么
离婚涉及的三个重点要点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。
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。法院断定时会考量婚姻基础、结婚以后感情、离婚缘由、夫妻关系近况等多方面,如重婚、与别人同居、推行家庭暴力等情形可认定感情破裂。
子女抚养问题需确定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。抚养权断定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,结合爸爸妈妈抚养能力和条件等。抚养费数额依据子女实质需要、爸爸妈妈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质量确定。
财产分割方面,要区别夫妻一同财产和个人财产。一同财产分割一般遵循平等分割原则,兼顾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,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置。
2、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什么样的原则
离婚财产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:
1.均等原则:通常情况下,夫妻一同财产由双方均等分割。
2.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:若存在子女,应适合照顾抚养子女一方;同时,考虑女方在婚姻中可能的弱势地位,给予肯定倾斜。
3.照顾无过错方原则:对于因一方过错致使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,在财产分割上也可适合多分。
4.有利生产、便捷生活原则:分割财产时应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,且便捷双方生活。
5.不能损害国家、集体和别人利益原则:确保分割行为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及别人合法权益。
实践中,需综合各方面原因,依据具体状况对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。
3、离婚债务分担遵循什么规定
离婚债务分担主要遵循以下规定:第一,区别夫妻一同债务与个人债务。夫妻一同债务一般基于夫妻一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一同生活、经营,应由双方一同承担。譬如结婚以后一同贷款购房所负债务。个人债务则由一方一个人承担,像一方结婚以前债务或明确为个人所负债务。
对于一同债务,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担,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。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作用与功效、双方经济情况等原因。如一方收入高,或许会多分担些债务。但即使分担了债务,债权人仍有权需要夫妻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,一方清偿后可依离婚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。
除此之外,不真实债务等损害他们利益的行为,一经查实,另一方不需要承担,还可能追究有关办法律责任。
在离婚这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中,知道了夫妻感情破裂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这三个重点要点后,你可能还有其他疑惑。譬如子女抚养权确定后,假如他们长期不支付抚养费该怎么样维权?又或者在财产分割中,发现一方隐匿了一同财产该如何解决?这类问题都可能给你带来困扰。若你对离婚有关的这类细节,或者其他法律要素存在疑问,别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,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分析,帮你在离婚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。